吹哨卻被公司霸凌 你會是下一個「康軒 - 加班
By Dora
at 2020-10-18T18:10
at 2020-10-18T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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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哨卻被公司霸凌 你會是下一個「康軒員工」嗎?
https://www.cw.com.tw/article/5102332
文 蔡立勳
在中華郵政工作34年的陳惠澤,有個外號是「中華郵俠」。
他是郵局櫃檯的基層員工,2002年投入防詐、宣導工作,兩年後發表文章《從詐欺人頭戶
氾濫論政府之作為》,自此開始協助警政署建立多項防詐機制,獲頒交通部優秀公務員,
並將10年來的防詐經歷集結成書。
但他沒想到,這股幫助民眾的正義感使他重重摔了一跤。
2012年中,勞委會(現為勞動部)公布勞檢結果,中華郵政因員工超時加班等因素,位居
全台血汗工廠前三名。當時陳惠澤是中華郵政工會100多名代表之一。因他過去的正面形
象,讓同仁都找上他,幫忙申訴工時過長的問題。他寫信到勞委會、法務部等單位陳情,
相關單位進行勞檢。
「上面的長官有私下找我談,希望我不要再出聲音,也安排前程給我,」但陳惠澤不領情
,繼續為同仁發聲。
結果,中華郵政當時以「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
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談話的規定,記了陳惠澤大過。「但這幾年(工時改善)
進步很多,」目前還在該單位任職的他補充。
秋後算帳、殺雞儆猴
和陳惠澤一樣,舉發任職單位內部不法情事卻被懲處的人,近期最知名的,莫過於康軒文
教集團員工,以及永豐金控財務長兼永豐銀行總經理張晉源、原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技
士戴立紳。
因為康軒員工向媒體與衛福部投訴,董事長李萬吉違反居家檢疫不得外出規定,被罰百萬
。事後,這名員工身分曝光,康軒遭疑藉此施壓其離職。雙方雖於10月中旬和解,卻突顯
出台灣保護吹哨者的機制不足。
「這些吹哨者勇於揭發,才有可能推動國家進步,」時代力量立院黨團總召邱顯智強調。
黨團上會期揭露的許多案件,如台鐵司機員利用系統漏洞超速駕駛、警政署去年採購的防
彈背心未通過抗彈測驗等,多由基層職員提供資料。
但在台灣吹哨,檢舉人與親屬的安全都可能受威脅。邱顯智不諱言,有些單位透過內部交
叉查證,匡列出可能的舉報者人選,無論他們是否確實有舉報,一律懲處,殺雞儆猴。
目前,台灣只有「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3法規
訂有吹哨者條款,但僅規定雇主不能對吹哨者進行解雇、調職或其他不利處分,未針對身
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進行規範。
實務是,一旦有人吹哨,主管機關就會通知機關或企業,誰是舉發者,使得吹哨變得極度
危險。
「3個重點,保密、保護、保障,」曾任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局長,現為客家委員會副主委
的鍾孔炤解釋,吹哨者保護法的關鍵,在於保密吹哨者身分、保護人身安全與保障工作權
。這三保,在台灣都沒有。
放眼美、英、韓、日等國,早已建置吹哨者保護制度,台灣直到2013年,食品大廠員工舉
報油品混充問題,掀起食安風暴後,法務部廉政署才提出專法,針對公部門吹哨人。時任
立委的鍾孔炤與吳玉琴,上屆國會共同提出「公益通報者保護法」,時代力量黨團也提出
「公益揭發保護法」,則是私部門納入,強調公益揭弊,必須是出於維護公共利益的吹哨
,若單純因私人恩怨告狀、發黑函,則不受法規保護。但上屆,這個法案無疾而終。
誰來保護吹哨人?
這個會期,時代力量黨團、民進黨立委吳玉琴,以及國民黨立委鄭麗文,皆已於上半年送
出法案提案。現階段,反倒是政院版本遲遲沒有送出行政院,儘管法務部在司法改革進度
追蹤平台上說,這是今年下半的優先審議法案。
這3個版本,都明訂了吹哨者揭發程序,並建立內外部通報機制。當吹哨者向受理揭弊機
關揭弊後,20天內未獲受理調查通知,經促請辦理後,10天內仍無回應,吹哨者能向中央
或地方民意代表、媒體,或是具法人登記的民間公益團體揭弊,避免單位內部吃案。
若吹哨者符合「證人保護法」規定,願意出庭作證,供述與案情有重要關係的待證事項,
或其他正犯、共犯的犯罪事證,能減輕或免除刑責。
吳玉琴版本著重身分保密。因業務或職務而知道吹哨者身分的人,應保密吹哨者身分,不
能洩漏足以識別吹哨者、配偶、直系血親,或與其有密切利害關係人的身分資料。主管機
關應以代號表示吹哨者真實姓名,吹哨者在接受調查或訴訟程序中,能依其要求蒙面、變
聲等方法進行隔離。
鄭麗文版本則有溯及既往規定,保障工作權。曾經法院判決免刑的吹哨者,在法案施行後
1年內,得申請再任公職,以此鼓勵公職人員舉發不法。雖然,受理任職機關仍能依個案
裁量,准否再任公職。
時代力量版本,對於吹哨者人身安全保護規定相對完整。根據草案第14條,吹哨者或其密
切關係人,有事實足認,他們的生命、身體或自由因為揭發行為,有遭受立即危害之虞,
司法警察機關得依職權,或依吹哨者、其密切關係人、受理揭發機關的請求,採取必要保
護措施。吹哨者也能向法院或檢察署,聲請保護書。
邱顯智對這項法案有信心,若能落實保密吹哨者身分,加上主管機關發放揭弊獎金,能鼓
勵更多人挺身而出。「行政院在今年的施政方針,也有宣示揭弊者保護的法制化,當然要
請他們加把勁,不是只有講講而已,」他說。
倘若吹哨者保護法遲遲只聞樓梯響,難保不會再有下一個康軒員工。受害最深的,將是整
個台灣。(責任編輯:李郁欣)
--
https://www.cw.com.tw/article/5102332
文 蔡立勳
在中華郵政工作34年的陳惠澤,有個外號是「中華郵俠」。
他是郵局櫃檯的基層員工,2002年投入防詐、宣導工作,兩年後發表文章《從詐欺人頭戶
氾濫論政府之作為》,自此開始協助警政署建立多項防詐機制,獲頒交通部優秀公務員,
並將10年來的防詐經歷集結成書。
但他沒想到,這股幫助民眾的正義感使他重重摔了一跤。
2012年中,勞委會(現為勞動部)公布勞檢結果,中華郵政因員工超時加班等因素,位居
全台血汗工廠前三名。當時陳惠澤是中華郵政工會100多名代表之一。因他過去的正面形
象,讓同仁都找上他,幫忙申訴工時過長的問題。他寫信到勞委會、法務部等單位陳情,
相關單位進行勞檢。
「上面的長官有私下找我談,希望我不要再出聲音,也安排前程給我,」但陳惠澤不領情
,繼續為同仁發聲。
結果,中華郵政當時以「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
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談話的規定,記了陳惠澤大過。「但這幾年(工時改善)
進步很多,」目前還在該單位任職的他補充。
秋後算帳、殺雞儆猴
和陳惠澤一樣,舉發任職單位內部不法情事卻被懲處的人,近期最知名的,莫過於康軒文
教集團員工,以及永豐金控財務長兼永豐銀行總經理張晉源、原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技
士戴立紳。
因為康軒員工向媒體與衛福部投訴,董事長李萬吉違反居家檢疫不得外出規定,被罰百萬
。事後,這名員工身分曝光,康軒遭疑藉此施壓其離職。雙方雖於10月中旬和解,卻突顯
出台灣保護吹哨者的機制不足。
「這些吹哨者勇於揭發,才有可能推動國家進步,」時代力量立院黨團總召邱顯智強調。
黨團上會期揭露的許多案件,如台鐵司機員利用系統漏洞超速駕駛、警政署去年採購的防
彈背心未通過抗彈測驗等,多由基層職員提供資料。
但在台灣吹哨,檢舉人與親屬的安全都可能受威脅。邱顯智不諱言,有些單位透過內部交
叉查證,匡列出可能的舉報者人選,無論他們是否確實有舉報,一律懲處,殺雞儆猴。
目前,台灣只有「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3法規
訂有吹哨者條款,但僅規定雇主不能對吹哨者進行解雇、調職或其他不利處分,未針對身
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進行規範。
實務是,一旦有人吹哨,主管機關就會通知機關或企業,誰是舉發者,使得吹哨變得極度
危險。
「3個重點,保密、保護、保障,」曾任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局長,現為客家委員會副主委
的鍾孔炤解釋,吹哨者保護法的關鍵,在於保密吹哨者身分、保護人身安全與保障工作權
。這三保,在台灣都沒有。
放眼美、英、韓、日等國,早已建置吹哨者保護制度,台灣直到2013年,食品大廠員工舉
報油品混充問題,掀起食安風暴後,法務部廉政署才提出專法,針對公部門吹哨人。時任
立委的鍾孔炤與吳玉琴,上屆國會共同提出「公益通報者保護法」,時代力量黨團也提出
「公益揭發保護法」,則是私部門納入,強調公益揭弊,必須是出於維護公共利益的吹哨
,若單純因私人恩怨告狀、發黑函,則不受法規保護。但上屆,這個法案無疾而終。
誰來保護吹哨人?
這個會期,時代力量黨團、民進黨立委吳玉琴,以及國民黨立委鄭麗文,皆已於上半年送
出法案提案。現階段,反倒是政院版本遲遲沒有送出行政院,儘管法務部在司法改革進度
追蹤平台上說,這是今年下半的優先審議法案。
這3個版本,都明訂了吹哨者揭發程序,並建立內外部通報機制。當吹哨者向受理揭弊機
關揭弊後,20天內未獲受理調查通知,經促請辦理後,10天內仍無回應,吹哨者能向中央
或地方民意代表、媒體,或是具法人登記的民間公益團體揭弊,避免單位內部吃案。
若吹哨者符合「證人保護法」規定,願意出庭作證,供述與案情有重要關係的待證事項,
或其他正犯、共犯的犯罪事證,能減輕或免除刑責。
吳玉琴版本著重身分保密。因業務或職務而知道吹哨者身分的人,應保密吹哨者身分,不
能洩漏足以識別吹哨者、配偶、直系血親,或與其有密切利害關係人的身分資料。主管機
關應以代號表示吹哨者真實姓名,吹哨者在接受調查或訴訟程序中,能依其要求蒙面、變
聲等方法進行隔離。
鄭麗文版本則有溯及既往規定,保障工作權。曾經法院判決免刑的吹哨者,在法案施行後
1年內,得申請再任公職,以此鼓勵公職人員舉發不法。雖然,受理任職機關仍能依個案
裁量,准否再任公職。
時代力量版本,對於吹哨者人身安全保護規定相對完整。根據草案第14條,吹哨者或其密
切關係人,有事實足認,他們的生命、身體或自由因為揭發行為,有遭受立即危害之虞,
司法警察機關得依職權,或依吹哨者、其密切關係人、受理揭發機關的請求,採取必要保
護措施。吹哨者也能向法院或檢察署,聲請保護書。
邱顯智對這項法案有信心,若能落實保密吹哨者身分,加上主管機關發放揭弊獎金,能鼓
勵更多人挺身而出。「行政院在今年的施政方針,也有宣示揭弊者保護的法制化,當然要
請他們加把勁,不是只有講講而已,」他說。
倘若吹哨者保護法遲遲只聞樓梯響,難保不會再有下一個康軒員工。受害最深的,將是整
個台灣。(責任編輯:李郁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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